發布時間:2019-12-16 13:40:45來源:魔方格

1、零售藥店分級分類管理,藥師缺口增大
2018年11月商務部正式發布了較新版《全國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建立零售藥店的分類類別、分級標準。
2018年3月份,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于藥品零售企業分級分類的管理辦法(試行)》,從4月15日開始實施。
新規明確了三類藥店經營范圍:一類店只能經營非處方藥;二類店可以經營處方藥,但不能經營中藥飲片;三類店則可以銷售非處方藥、處方藥、中藥飲片等所有可在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的藥品。
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國執業藥師注冊人數為509374人。每萬人口執業藥師人數為3.7人。此數據還遠低于世界藥學聯合會公布的每萬人口累計擁有執業藥師6.2人的標準,我們國家公眾對執業藥師的需求與執業藥師配置數量增長差距仍然較大,執業藥師缺口仍然很大!
2、準入門檻提高,學歷和工作年限都有所提高要求
2019年3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修訂印發了《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國藥監人〔2019〕12號),將執業藥師學歷準入門檻從中專調整為大專,并適當提高相關專業考生從事藥學崗位的工作年限。
3、國家規定零售藥店主要管理者必須是執業藥師
2017年2月,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和《“十三五”國家藥品安全規劃》,《規劃》中提到,“到2020年,藥品質量安全水平、藥品安全治理能力、醫藥產業發展水平和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
“執業藥師服務水平顯著提高。每萬人口執業藥師數超過4人,所有零售藥店主要管理者具備執業藥師資格、營業時有執業藥師指導合理用藥。”
在2018年3月份,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藥品零售企業分級分類的管理辦法(試行)》中也提到:“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應具備執業藥師(或執業中藥師)資格”。
4、電子處方流向藥店,經藥師審后可銷售
成都、廣東、海口重慶、天津、山西等多個地區相繼發布零售藥店試行憑電子處方銷售處方藥政策。
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中可以了解到,一個藥店中如果沒有執業藥師,有電子處方也賣不了藥。
5、執業藥師=主管藥師或主管中藥師職稱
2019年3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針對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發布的回答中,表示加強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與藥學專業中級職稱掛鉤有效銜接的可操作性。
從以上幾點都可以看出,執業藥師為現階段群眾合理用藥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準入門檻的一步步提高,意味著國家開始嚴抓嚴管執業藥師的自身素質、執業能力;電子處方逐步流入藥店,經藥師審后可銷售,也是在逐步提高執業藥師的重要性...
作為執業藥師考生,你下定決心一次通關拿證了嗎?這些變化,給執業藥師帶來的都是無可估量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