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12-24 16:42:14來源:魔方格
報考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2]

(一)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二)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三)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四)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五)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時間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具體時間由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公布。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現已全部采用網上報名,考場須設在省轄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專員公署所在城市。應試人員憑考試通知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請考生留意當地報紙、電臺、人事考試部門發布的通知。
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準考證打印時間及方法
根據我國執業藥師報考工作通知規定,參加執業藥師考試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錄地方考試網站,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軍人可持軍官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合格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200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 專業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 | 合格標準 |
| 執業藥師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120 | 72 |
|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 120 | 72 | |
| 藥學專業知識(一) | 120 | 72 | |
| 藥學專業知識(二) | 120 | 72 | |
|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 120 | 72 | |
|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120 | 72 | |
|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120 | 72 |
二、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各專業考試成績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與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并將核準后的數據,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12月20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相應專業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相應專業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