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級建造師增項僅需參加一門科目,即《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在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中任選其一。增項合格核發對應專業的專業科目合格證明,用于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注冊層面最多可注冊2個專業(1個主項+1個增項),增項成績一般實行非滾動管理,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一、增項考試科目與數量
已持有某一專業二建資格證書的人員,增項時不再參加公共科目《建設工程施工管理》與《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考試。
僅需報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中的1個專業,即可完成增項。
實務科目共6個專業類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
二、增項報考與成績管理
報名頻次:原則上每年可報增項;但每次考試只能選擇1個專業進行增項,不能同年兼報多個專業。
成績管理:增項科目通常實行非滾動管理,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為合格。
專業數量:考試層面未設增項次數上限;但注冊層面最多注冊2個專業(主項+增項)。
三、增項注冊與執業要點
增項合格后取得的專業科目合格證明,是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已取得的增項證書須與主項證書注冊在同一單位,不能分開注冊。
實務科目涵蓋6個專業方向,建議結合所在企業資質需求與個人發展方向進行選擇。